为了方便读者,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,图书馆在二楼、八楼大厅设有存包柜。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:
1、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,仅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、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、书库的个人物品。
2、读者请保管好密码并记下柜门号码,离馆时务必取走自己物品。
3、如果密码丢失,请立即到图书馆前台办理登记手续后,证实确系本人物品,图书馆方可开锁取走物品。
4、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,请勿将个人证件、现金、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。
5、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、易爆及其它违禁、危险物品。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,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。
6、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,请读者务必在每天晚上21:00之前将所存物品取走,不得过夜。图书馆每周一下午将统一开柜清理超期存放物品。
7、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。因敲击、刻画、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。
8、如违反规定,发生被盗或丢失物品事件,本馆概不负责。

